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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經費管理改革這十年:為人才助力,為創新加速

2022年05月23日08:49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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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人才助力,為創新加速

  4月1日,青島海水稻研究發展中心的工作人員在三亞南繁科研育種基地裡收集水稻種子。新華社發

  中國天眼於2016年9月25日落成啟用,2020年1月11日通過國家驗收正式開放運行,是目前全球最大且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已取得系列重要科學成果。新華社發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偉大變革】

   從勇攀科技高峰到推動高質量發展,從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硬核力量到發展改善民生的累累碩果,科技的分量,前所未有之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科技政策要扎實落地”——每一個重要的歷史時刻,黨中央都為建設科技強國指明新方向。

   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中發揮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將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充分賦予科研人員,科研單位才能佔據主動位置,進一步解放科研活力、釋放創新動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十年的時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關科研項目管理、科研資金管理的意見和措施,精准指向科研工作者的核心關切,減輕了科研人員的額外負擔,提高了科研資金的使用效率,激活了科研創新的原動力。”西華大學科技處處長郎方年說。

  1.政策“開源”,科技創新再賦能

   2014年3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指出要建立更完善、更符合規律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聚焦發展需求,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同年12月3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拉開了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的序幕。

   “從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大方向,到印發相關的意見和方案,再到各地根據自身的情況來落實,整個過程雖然曲折但卓有成效。”郎方年說。

   這十年,政策不斷完善。

   頂層設計,整合資源——黨中央系統布局科技體制改革,推動建立了科技領域基礎性制度的“四梁八柱”,重構了當前的科技計劃體系,建立了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實現了國家層面的資源整合,解決了曾經為人詬病的“經費構成復雜、政策不一”“經費來源多元、底數不清”“監管主體多元、九龍治水”等資源分散、效率過低的問題。

   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政府部門不再參與到具體項目執行的過程中去,而是引入專業機構進行項目申報、評定和最終驗收的相關工作,提高了項目本身的質量和項目執行的效率。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裡”——各地相關部門和科研單位積極配合,響應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號召,堅持面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創新不問“出身”,英雄不問出處,凡符合這樣能用科技創新為國家作出實際貢獻的導向和標准,就推出相應政策,為科研提供便利。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公開發布,進一步就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比如,項目經費不再“來得遲”,經費撥付進度大大加快﹔項目經費也不再“收得早”,按照合理的項目撥付計劃,改進結余資金管理,隻要完成任務目標和綜合績效,結余資金就可以留歸科研單位使用。

   奔著問題去,瞄准症結改,“減負增效”的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提高了科研人員的獲得感,受到廣大科研人員的普遍歡迎和點贊。在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熱工所副所長馮曉娟看來,“科研經費管理改革不斷貼近科研人員和科研項目的需求,大大節約了科研人員的時間、提高了整個項目資金經費的執行力,同時也加快了整個科研項目的研究效率”。

  2.經費管理“瘦身”,科研人員“減負”

   表格多、報銷繁、檢查多,曾經,除了科學項目研究本身之外,壓在科研人員身上的擔子也並不輕巧。科研經費改革要求更加關注科研人員的需求,從細節入手減輕科研人員的事務性負擔,不再為經費的事“傷腦筋”。

   “改革之前科研項目經費的申報是十分棘手的,在項目進行前很多事情都無法預料,例如要求我們上報自己計劃的出差次數,購買的材料和數量,這些都很難在科研之前進行規劃。”馮曉娟說。

   “不要讓科研人員也變成財務人員。”郎方年表示,之前的科研項目經費從審批到最后的核算驗收都是科研人員自身來完成的,由於科研時間的要求、科研項目進程的限制,很多科研人員都因為財務上的問題感到困擾和負擔。

   2018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持續減輕基層負擔的決策部署,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針對科研人員反映強烈的表格多、報銷繁、檢查多等問題,聯合開展了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

   2020年,為持續鞏固深化前期行動成效,並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關於持續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激發創新活力專項行動的通知》出台,推出“減負行動2.0”,又瞄准了制約科技創新政策落實的新“桎梏”,部署成果轉化盡責擔當、科研人員保障激勵、新型研發機構服務和政策宣傳等4項新行動。“刀刀見血”的改革措施,讓困擾科研人員許久的問題迎刃而解。

   科學研究本身就是探索未知的復雜智力勞動,具有很多不確定性,充分尊重科學研究規律,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才能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出台,科研項目經費用於“人”的費用比例可達50%以上,擴大經費包干制的實施范圍,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等等,這些改革舉措不僅把科研人員從“寫不完”的報表和復雜的審批流程中解放出來,“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更吸引了越來越多高端人才投身於科學研究之中。

   “我們現在項目研究中的經費比例預算,可以根據自己項目使用過程中的需求進行一些調整,給予了科研人員很大的信任。”暨南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教授陳填烽表示,“科研經費改革之后,不僅在實際操作上給予了科研人員更大空間,在精神上更加讓科研人員感受到‘減負’和信任,這樣可以更好激發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加快智力成果的轉化。”

  3.改革踏上新起點,任重道遠再出發

   近年來,我國科技研發投入始終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科技研發投入規模位居世界前列,人均科研經費已與發達國家基本接近。持續增長的科研投入極大增強了中國科技實力,但科研投入的年年攀升也在提醒我們,隻要增加投入就會輕易看到“追趕”效果的時期已經過去了。因此,進一步提升研發投入產出比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凸顯。

   改革還在繼續!

   “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放管服’的大方向是對的,該放的必須放,該管的也必須管,要管得更好、管得更有效。”廣東省科學院院長廖兵告訴記者,項目驗收的財務審計中,還存在著與項目研究過程脫鉤的情況,仍要瞄准審計過程,不能單純靠最初的預算管理,要引入專業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建立項目驗收的“全鏈條”,提高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效率。

   越來越多的科研人員深切感受到,這些年來,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比例越來越高了。“人才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我們要繼續建立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實現動態監督,鼓勵科研人員敢於創新、敢於挑戰,不畏懼失敗,但也不能消極對待科研過程。”廖兵補充道,監督機制,既要為創新主體和科研人員“鬆綁激勵”,增強科研人員在改革中的獲得感和成就感﹔又要“嚴守紀律紅線”,明確規定科技經費監管的要求,對有科研不端、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的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和懲戒,對紅線之內的科研人員採取更加包容的態度進行監管。

   改革,細節到位。可見,“放”與“管”並不相悖。

   “國家科研經費的管理,嚴格的財務制度是必要的,要避免科研人員亂花錢﹔但同時也要按照科研規律,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讓他們安心從事科研工作。”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員任曉剛說,《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這是探索給科研人員真正“鬆綁”的改革舉措,不妨多做一點嘗試,看看具體效果。

   賦予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並不是一放了之﹔加強監管,也並不等於要束縛科研人員的手腳。正如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教科文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韓鳳芹所說,科研經費管理放權只是手段,提升科研資金使用效益才是核心目的。要平衡好“鬆綁放權”和“權責匹配”的關系,強化科研機構在科研經費改革中的主體地位,強化科研院所自身的人、財、物資源配置主體責任,強化科研院所負責人的職責擔當。

   (記者 崔興毅 通訊員 張宇昕)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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