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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整治風暴來襲 專家建議

強化監管主動公開信息 避免受教育者輕信虛假承諾

2021年10月23日09:31 |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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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強化監管主動公開信息 避免受教育者輕信虛假承諾

監管部門應該嚴查網絡平台、自媒體發布的虛假廣告信息,並順藤摸瓜查處、取締進行違規經營的學歷繼續教育機構,以此正本清源。“免考包過”之類的信息滿天飛,這也折射出監管不力的問題。

 

一場專項整治風暴近日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領域刮起。

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並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通知》的出台適逢其時,突破了原有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培訓招生管理囿於教育行政系統內部的限制,直擊繼續教育培訓招生虛假宣傳執法打擊難的痛點。”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二處李騏認為,有了工商、網信、公安等部門的協同配合,就可以打造一張防范和打擊自考助學培訓虛假宣傳的“網”,從源頭的培訓機構審批備案,到廣告宣傳的過程和內容監控,再到發現問題時的關停和處罰,綜合利用政策、法律、經濟和技術等手段促進自學考試助學培訓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嚴重損害教育嚴肅性

很多人上網時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打開網頁,總是會有類似這樣的彈窗廣告提示:無需學習,無需考試,就能“包過”“包畢業”“包獲文憑”,或者“輕輕鬆鬆上名校,舒舒服服拿文憑”……

看起來如同“天上掉餡餅”一般幸運,而得來又全不費功夫,在學歷作為職場敲門磚的今天,這樣的誘惑讓人擋都擋不住。於是,輕信廣告者難免掏出腰包,為這些不用考試就能拿到本科學歷的“騙局”埋單。

“這是典型的虛假宣傳,不考試就能拿到本科學歷,不是販賣文憑嗎?如果這類操作存在,那機構就屬於違規經營。這類廣告對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形象也是一種嚴重傷害。”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說,受這類違規廣告影響,有一些人認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就是“花錢買文憑”,沒有什麼含金量。甚至可以說,近年來針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歧視,也和一些廣告宣稱“輕鬆拿文憑”“免考包過”有關。

上海商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院長陳巍也指出,這種虛假宣傳嚴重損害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嚴肅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是以人才培養目標為導向,以社會在職人員為主要對象,以課程為載體,以教學為手段,經過一系列有計劃、有步驟的措施,通過教師和學生的教學互動最終實現培養規格的一種國民教育類型。為了確保學歷教育的規范性和嚴肅性,保証人才培養質量,國家在專業設置、招生考試、教學管理、學籍學歷等方面均有完善的政策和規范。”

但違法違規廣告罔顧學校人才培養的規律和教書育人的事實,公然宣稱“無需學習”“無需上課”,並在一定范圍內形成擴散,在陳巍看來,嚴重破壞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嚴肅性,損害了社會聲譽。近年來,大量企事業單位在人才招聘、晉升等重要環節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生“另眼相看”,違法違規廣告的錯誤引導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全國高校現代遠程教育協作組常務副秘書長李德芳認為,這些虛假宣傳廣告中眼花繚亂的字眼和蠱惑人心的許諾滿世界亂飛,是對國家繼續教育制度的公然挑戰,是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嚴重扭曲和誤導。“高校依法依規辦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有明確的辦學、人才培養目標、規格和標准。”高校作為繼續教育制度的重要載體和實施者,這些年深受虛假非法廣告宣傳之害。這些虛假宣傳對學習者的個人權益、對高校的辦學權益、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嚴肅性和社會聲譽帶來的傷害、損失和破壞難以估量,必須嚴厲打擊整治。

專項整治擊中要害

這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虛假宣傳亂象,折射出相關制度的不完善等問題。

李騏說,近年來,隨著整個教育培訓產業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具有龐大市場規模的自學考試助學領域也吸引了大量的社會資本參與其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背景下,一些自考培訓機構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利用信息不對稱的優勢,在招生宣傳中採用刻意混淆自考助學班和統招的區別、虛假承諾補錄高校學籍、保証通過考試等種種“套路”招攬新學員,一旦出現問題,便以各種理由拒絕退費,嚴重損害了考生利益和自學考試聲譽。“虛假宣傳、退費難等自考助學培訓市場上的種種亂象,折射出自學考試助學領域管理制度的落后、監管主體的缺位。”

目前,自學考試助學管理所依據的政策文件仍然是30年前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10年前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如今已經明顯落后於形勢發展變化。李騏分析說,現行的政策文件隻涉及在教育行政系統內對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指導”和“管理”,而缺乏針對作為市場主體的自考培訓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制約和懲罰機制。部分自考培訓機構打著跟名校合作的幌子,混淆了全日制教育和繼續教育以及非學歷教育的概念招攬學員,而學員即便發現機構卷錢或認為存在虛假宣傳,向誰投訴和如何維權仍不明晰。而自學考試管理機構由於不具備執法權,也無法對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打擊。

在這一背景下,《通知》的出台、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確實恰逢其時。“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廣告要求明確,措施得力,步驟清晰。整治和規范管理雙管齊下,綜合治理,多部門、多機構同時參與,高校等辦學機構積極配合。《通知》的發布和實施,有利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宣傳,有利於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社會生態、學習生態,有利於構建高標准、高質量、高水平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體系,營造開放、文明、良好的教育社會環境。”李德芳說。

尤其是《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証”“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証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這些規定可謂擊中要害。

規范自媒體發布信息

《通知》還對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提出要求。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台、新媒體平台、自媒體平台、App(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夸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

熊丙奇認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廣告亂象,與網站、App、自媒體平台的無序競爭以及不重視內容審核唯利是圖有關。因此,把規范網絡平台、自媒體等廣告發布媒介作為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重點是具有針對性的。

熊丙奇建議做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監管部門應該嚴查網絡平台、自媒體發布的虛假廣告信息,並順藤摸瓜查處、取締進行違規經營的學歷繼續教育機構,以此正本清源。“免考包過”之類的信息滿天飛,這也折射出監管不力的問題。

其次,要避免“劣幣驅逐良幣”,需要加強信息公開的力度。一些受教育者之所以被虛假廣告所迷惑,是因為他們不懂具體政策,搞不清學歷繼續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與全日制教育的差別,因此會輕信一些機構的宣傳、“承諾”。在這種情況下,權威機構、合法正規的學歷繼續教育機構就應該主動發布信息,引導受教育者選擇合法正規的機構,也維護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秩序。

同時,對於受教育者來說,選擇學歷繼續教育,也應該轉變觀念,不能有花錢買文憑的混文憑心理,更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將滿足受教育者多元化接受高等繼續教育的需要,也是構建終身學習型社會的重要內容。受教育者接受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要選擇合法正規的機構,要分析其師資、課程與育人模式,不但要關注所獲得的文憑,更要關注教育質量與自身的能力提升。(張維)

(責編:薄晨棣、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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