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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 逐步提高文化課成績要求

2021年09月24日15:40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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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孫競)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進一步深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

《指導意見》提出,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高校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根據《指導意見》,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積極擴大省級統考范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指導意見》要求,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范圍。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至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在招生錄取機制上,《指導意見》提出,2024年起,根據不同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錄取。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切實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的傾向。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指導意見》強調,嚴格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省校兩級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各省(區、市)要加強初高中學段藝術教育,探索藝術院校附中與高校藝術人才培養的銜接。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指導意見》同時指出,各省級招委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於2021年年底前向社會公布。有關高校及時修訂完善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和人才培養方案。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關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責編:郝孟佳、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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