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

學校不得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

2021年04月07日08:15 | 來源:北京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學校不得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

  6日,教育部制定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共58條,涉及保護未成年學生的人身安全、人格權益、受教育權、休息權利、財產權利等方面內容。其中提到,學校不得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不得對外宣傳學生升學情況﹔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本月23日。

  在保護未成年人教育、休息、財產權利方面,意見稿提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長期停課、勸退等方式,剝奪學生受教育權,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學校應當保証學生有休息、參加文娛活動和體育鍛煉的機會和時間,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課程教學活動,不得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學校不得違反規定向學生收費,不得強制要求或者設置條件要求學生及家長捐款捐物、購買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課程或者課程輔導。

  學校應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進入學校或者在校園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禁止帶入課堂。

  意見稿還加入了“特別保護”條款,包括預防欺凌、性侵相關內容。學校應當教育、引導學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學關系,定期針對全體學生開展防治欺凌專項調查,教職工發現有學生實施欺凌行為,包括毆打、辱罵、搶奪、惡意排斥、網絡散布謠言等,應當及時制止。同時,學校應建立預防、報告、處置性侵害工作機制。(記者 張航)

(責編:郝孟佳、溫璐)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