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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的中國之路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專論

2019年09月20日09:51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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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內容,又是推動社會公平的重要動力。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有教無類”的朴素理想,但這一理想在新中國成立后才得到實現。70年中國教育公平水平的大幅提升,是新中國最大的教育成就,也是對世界的最大貢獻,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和減少教育不平等提供了“樣板”。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教育與技能司司長,被稱為“國際學生評估項目(PISA)之父”的安德列亞斯·施萊歇爾說:“PISA2012數據結果顯示,中國上海10%處境最不利的15歲孩子的數學成績比美國和其他很多國家10%處境最具優勢的孩子還要好。”

新中國成立70年來,從成立之初提出“教育向工農開門”,到21世紀提出“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和政府始終把促進教育公平作為執政理念、行動目標和政策措施,在一個一窮二白、人口眾多的國家,全面實現了九年制免費義務教育,到2018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4.2%,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1.7%,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8.8%,高等教育即將步入普及化階段,人均受教育年限從1949年的1.6年提高到2018年的10.6年,走完了發達國家近200年走完的歷程,譜寫了促進教育公平的歷史華章,創造了促進教育公平的中國模式,為世界教育公平進程提供了寶貴經驗和重要動力。

以為民理念引領教育公平

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執政為民是中國共產黨的基本執政理念。使全體人民受益,讓所有人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是國家各項工作的總的指導思想。這一思想在促進教育公平的進程中,得到了最鮮明的體現。

新中國成立初期,改造舊教育、建設新教育,學校向工農開放,教育為工農大眾服務,開始了促進教育公平的艱難征程。

1949年12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就確定新中國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論與實際一致,其目的是為人民服務,首先為工農兵服務,為當前的革命戰爭與建設服務”。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辦面向工農大眾的教育,成為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教育發展的思想原則和工作任務。

為了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普遍推行以工農為主的人民教育,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中國教育主要從五個方面採取了改革措施:舉辦工農速成中學,加強工農干部的知識教育﹔推行工人和農民的業余補習教育﹔所有設施都向工農勞動人民開放﹔改革舊學制,頒布新學制,實行普及兒童初等教育﹔推行全國規模的識字教育,逐步掃除文盲。從1954年到1965年,我國掃除文盲9571.3萬人,中國的文盲率從解放初期的80%下降到了52%。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立足國情,不斷推進教育從機會公平向結果公平提升。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教育事業發展嚴重滯后,各類知識人才尤其是專門人才奇缺。面對教育、科技與世界各國的巨大差距以及社會主義建設始終徘徊不前的局面,鄧小平主動請纓,親抓科技和教育,並以恢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為突破口,中國教育事業也由此開始了歷史性的大變革。

為了盡快恢復和發展教育事業,培養大批社會各條戰線所需要的人才,鄧小平在1977年明確提出了“辦教育要兩條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辦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重點大學”。同年8月,黨的十一大指明“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擴大和加快各級各類事業發展的規模和速度,提高教育質量”。

199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國際組織在世界全民教育大會上發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共同承諾1990—2000年各成員要將15歲以上人口中的成人文盲率降低一半。當時我國文盲率高達22.23%,與印度、巴西等9個人口大國一起被列為重點掃盲國家。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員國,我國政府率先承諾“到2000年全國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普及全民教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6年發布的《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全民教育發展指數為0.954,在121個被監測國家中排名第38位,比2001年第54位上升16位。我國在世界9個人口大國中率先兌現全民教育的庄重承諾,解決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國家的義務教育問題,是發展中國家推進全民教育的成功范例。

隨著社會的發展,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和強調教育公平。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把教育列為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六大任務之首,鮮明地指出“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01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聯合國“教育第一”全球倡議行動一周年紀念活動視頻賀詞中表示,中國將努力讓13億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更加注重公平成為21世紀教育事業改革發展最重要的特征。

以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一個歷史發展過程,公平與發展密切相關,公平問題既在發展過程中產生,又必須依靠發展來解決。加快教育發展、不斷提高教育水平,是促進教育公平最強大的動力和最根本的保証。

一是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地位,建設教育強國。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第一次明確提出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並將科教興國作為國家的基本國策。

2017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這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在這一政策上的連續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措施是,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我國教育財政經費佔國民生產總值從1978年的2.0%提高到2018年4.3%。

二是把義務教育作為重中之重,落實政府責任。

1986年,新中國第一部基礎教育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誕生。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到20世紀末,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基本實現九年制義務教育。從此長期堅持,成為國家的戰略部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繼續強調,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時再次強調“始終堅持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實落實政府責任”。這無疑將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成果,提高義務教育質量。

三是以信息化促進教育公平,使教育公平邁上新台階。

改革開放40年來,從資源建設到深化應用,從硬件配置到數據革命,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21世紀以來,國家將教育信息化的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創建教育信息化“三通兩平台”,即“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和“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教育管理公平服務平台”。我國基礎教育信息化水平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資源共享進入網絡學習空間的建設,極大地促進了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促進教育公平邁上了新的台階。

以惠民政策保障教育公平

機會公平是保証每個人受教育權利的前提,但由於先天和后天各種原因,部分人群處於發展不利地位,不能正常享受到平等的機會。為此,必須採取特殊政策,對這一人群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首先是出台了一系列傾斜政策。

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縮小城鄉教育差距。20世紀80年代,我國就開始重視扶持農村和中西部地區義務教育發展,先后實施“燎原計劃”“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等多個項目,推進義務教育的區域與城鄉間均衡發展。進入21世紀后,結束了雙軌制政策,推進城鄉一體化。2015年開始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改善鄉村教育師資狀況。2011年起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7年底實現國家貧困縣營養改善計劃全覆蓋目標,使3700萬名貧困地區學子受益。

教育資源向中西部傾斜,縮小區域教育差距。2004年,國家正式啟動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中央安排資金100億元實施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黨的十八大以后,黨中央強調,小康是全國人民的小康,進一步加快了推進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步伐。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於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中西部教育改革發展進行頂層設計,大力促進中西部地區教育的公平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市八一學校考察時要求,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特別是要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基礎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貧困地區辦學經費,健全家庭困難學生資助體系。2018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增加到3067億元,其中80%用於中西部農村和貧困地區,1/4左右用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民族地區。

教育資源向薄弱學校傾斜,縮小校際教育差距。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提出“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的目標。為了推進學校均衡發展,國家逐步取消了“重點校、重點班”政策,實施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加大薄弱學校的改造力度,縮小學校間辦學條件的差距。2013年底,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啟動實施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到2018年底,全國30.96萬所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辦學條件達到“20條底線”要求,佔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99.76%。截至2018年底,全國2717個縣(市、區)已經通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佔全國總縣數的92.8%,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等16個省市實現全省(市)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

其次是出台了一系列資助政策。

一是貧困生資助政策。國家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問題。早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就建立了人民助學金制度,資助對象不斷擴大,后來資助力度不斷加大,實現了“應助盡助”。1999年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強調要增加“對貧困家庭的教育資助”,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國家資助貧困學生的政策和制度”,2012年,黨的十八大要求“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國家通過頒布完善政策,建立起了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學校和社會資金為重要補充的經費籌措機制,形成了政府主導、學校和社會廣泛參與的“三位一體”資助格局,形成了世界上覆蓋范圍最為廣泛的資助體系,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二是精准幫扶政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全面打響了脫貧攻堅戰。基於教育扶貧對提高貧困地區人口素質、促進教育均等化發展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義,教育精准扶貧成為國家實施精准扶貧、加快精准脫貧的關鍵領域。國務院及教育部等職能部門先后頒布與實施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等,對准教育最薄弱領域和最貧困群體,有針對性地採取傾斜政策,精准幫扶、分類施策、全面保障,努力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帶動我國貧困地區教育事業取得長足進步。

再其次是發揮制度優勢,出台一系列對口支援政策。

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基本實現區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確保人人都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這些政策目標要轉化為切實行動,僅依靠貧窮落后地區自身的發展力量是難以在短時期內實現的。立足於中國基本國情和所面臨的歷史任務,黨和政府發揮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通過教育結對幫扶的形式,特別是對口援疆、援藏,形成了教育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相對穩定的共建機制,有效縮小了區域間教育發展差距。

以規范管理維護教育公平

堅持規范管理、依法治教是黨和國家促進和實施教育公平的根本制度保障。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建立健全了教育法制保障,並始終堅持將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權利作為制定與修改教育法律法規的重要原則。同時,提出要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規則程序,要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在實施重大政策及改革措施前,制定實施程序、規則,推進在重大政策與改革舉措制定過程中的程序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各地區從地區實際出發,制定各項招生入學行為的具體規范,為依法管理、依規入學提供依據。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校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和招生考試“陽光工程”等社會公開制度,通過制度建設維護了教育公平。此外,我國建立了國家、區域等層級的教育質量國家標准及其評價體系,形成了評估督導制度,有力地推進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一是依法治教,為教育公平奠定法律基礎。

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到200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公平的法律原則逐步得到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公民均有受教育的權利﹔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1998年),以及新修訂法律、行政法規、政府規章等,均將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權利公平作為教育事業發展的基本行為准則。

二是建立督導問責制度,保障教育公平切實推進。

督導制度是我國教育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督學到督政,涵蓋了教育各個層級和各個方面。1986年以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執行情況在全國范圍內組織了6次大規模教育法律執行情況的執法檢查,其中重點對各級政府實施義務教育所需經費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審查。這為我國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責任、持續加大財政撥款力度和對教育事業的支持提供了良好的監督管理機制。

2012年,我國成立了國家教育督導委員會,建立了全面教育督導制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近期最重要的督導工作之一,開創了以督導保障教育公平的新局面。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合格縣連年大幅提升,城鄉一體化水平不斷提高,義務教育的鞏固率達到世界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

正是這樣的發展,整體提升了國民素質,阻滯了社會差距的代際傳遞,為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提供了基礎性的、決定性的人力支撐,為十幾億人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和創造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礎。(作者:袁振國,系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主任、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教育報》2019年09月20日第1版

(責編:實習生(李璐)、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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