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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為學生好”為名傷害學生

2019年07月17日08:43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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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曝出,一名就讀於陝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學校的初一女生婷婷(化名),因成績不理想頻繁遭到班主任老師王某的辱罵。因不堪忍受,婷婷自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斷斷續續錄下王某辱罵語音100多條,總時長超過20小時。

據陝西都市快報微博消息,7月14日晚,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科教體局開會研究對該事件的處理決定。根據區科教體局聯合調查組的調查事實,依據《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經研究,給予王某記過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事的其他相關管理、監督人員處理,待區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后,將依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可以說,當地教育部門的處理是迅速的,與之前學校對家長的反映不太理睬形成了鮮明對比。

在媒體記者採訪中,該校政教處兩名工作人員表示,王某的言語是為了愛孩子,刺激孩子的教育方法不當,但出發點是好的。這次迅速處理,能讓學校管理人員扭轉“為了愛孩子”“出發點是好的”的認識嗎?為何在我國師德規范已經明確將不得諷刺、謾罵、歧視學生作為師德紅線之一后,仍有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把辱罵、挖苦學生認為是“為學生好”呢?

不獨學校教師,不少家長也信奉“棍棒教育”。在教育孩子時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方式,其理由也是“為孩子好”。教師的做法目前還有師德規范約束,而家長的做法,則被視為是“家事”,別人干預被反嗆“多管閑事”,隻有在產生嚴重的傷害后果后才會引起關注。因此,在追究辱罵學生的教師責任后,還需要反思什麼是真正的“為學生好”,不能打著“為學生好”的旗號傷害學生。

有些教師所謂的“為學生好”,其實並非真為學生好,而是充滿著對成績不好的學生的嫌棄,他們考慮的是怎樣完成考核目標。有網友甚至直接指出,這名班主任教師這麼辱罵學生,目的恐怕是逼迫她轉班。而教師這麼做,是因為當前有的地方教育部門考核教師,就看學生的分數和升學率,把學生的分數和升學率與獎懲挂鉤,在以升學率為導向的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中,成績差的學生就不受待見。之前媒體就頻繁報道學校、老師歧視差生的種種做法,有的班主任還拒絕成績差的學生報到。

為此,既要強調師德規范,要求教師必須平等對待學生,又必須改革對學校辦學、教師教學的評價體系。前不久頒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要求,堅持面向全體,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地方政府不能給學校下達升學率指標,不能片面以升學率考核教師,同時要求,要建立學有困難學生幫扶制度,對學習困難的學生進行幫扶。

要落實這一要求,必須追究地方政府用升學率考核評價教師的責任,同時要建立引導教師關注每個學生成長的新的評價體系。比如,教育評價應關注學校是否開齊開足所有義務教育課程,課程質量如何,以及針對學習困難學生,有哪些具體的幫扶措施。

家長所謂的“為學生好”,則是希望孩子按自己設定的模式成長,並把孩子視為自己的私有財產。這一方面是因為家長不懂自己應該履行的家庭教育職責,另一方面則因為家長充滿教育焦慮,總希望孩子成“人上人”,於是不尊重孩子意願,規劃孩子的發展。在“為孩子好”的名義下,孩子的壓力、負擔越來越重。有的家長對不服管教的孩子就採取打罵方式,甚至出現過度體罰致死事件。

真正的“為學生好”,必須首先尊重學生的人格,教育的本質是完善每個受教育者,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出發點和目標,都應該是學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發展。其實,要給學生適合的教育,每個學生有不同的個性、能力、興趣,不能用一個模式教育學生、一個標准評價學生,好的教育是適合學生的個性化教育,即因材施教。好的教育,也是充滿愛的教育,沒有愛,也就沒有教育,當然,愛的教育,不是說溺愛、縱容,而是從愛孩子出發,為孩子健康成長著想。(熊丙奇)

《光明日報》( 2019年07月17日 11版)

(責編:實習生(王子文)、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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