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擰緊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安全閥”(觀象台)

李心萍
2019年05月29日08:2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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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小型兒童游樂設施風險隱患,既要盡快出台標准、補齊短板,也要加大監管和懲戒力度。隻有擰緊“安全閥”,讓人們敢消費、放心消費,才能做大這些消費新增長點

       

  近年來,小型兒童游樂設施普及率快速提高。海洋球、長滑梯、小型過山車……從城市到農村,隨處可見它們的身影。可個別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卻發生了安全事故,給一些家庭造成難以承受的傷害。

  究其原因,主要是監管有盲區、行業缺規范。

  從生產端看,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制造門檻較低、市場空間大,吸引了大量廠商涌入。但由於缺乏統一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此類制造企業普遍存在技術薄弱、質量管理落后等問題,“三無”產品較多,甚至導致一些區域內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從經營端看,小型兒童游樂設施的經營者多數並不具備相應的調試、安裝、防護知識,也未聘用相應的專職人員。為降低成本,甚至有經營者冒險採購退役設備,經營場所“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更重要的是,小型兒童游樂設施並不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約束,生產者無需具備特定資質,經營及維護保養也沒有強制性要求。

  小型兒童游樂設施關乎孩子安全,容不得絲毫僥幸。細細觀察不難發現,近年來,和小型兒童游樂設施一樣,在短時間內迅速普及的新產品層出不窮。受人力、財力等因素制約,標准滯后、監管跟不上的現象並不少見。其中,如平衡車、兒童三角簡易小推車等新產品,雖是普通消費品,但卻關乎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事故,對家庭的傷害極大。

  消除風險隱患,首先要補齊行業短板。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機構應盡快出台標准、樹立規范,讓從業者有規可依。

  有了標准,監管力量也得跟上。不少兒童游樂場所租賃的是市政道路、公共場地,城管部門在租賃許可審批時不妨加強資質審核,要求經營者提供小型兒童游樂設施的合格証、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並提前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責任劃分。同時,也應當加強隨機抽查、暗察暗訪的力度,讓安全這根弦時時繃緊。

  事后懲戒力度不妨強些再強些。大幅提高懲戒力度,使生產者、經營者面對的懲罰遠遠高於其失信經營所得,讓其不能為、不敢為、不易為。為此,要繼續完善法律法規,特別是配合現有的“黑名單”制度,讓事中事后監管真正嚴起來、強起來。

  當前,消費對我國經濟拉動的基礎作用日益顯現。擴大居民消費,就需要越來越多像小型兒童游樂設施這樣的新增長點。隻有擰緊“安全閥”,讓人們敢消費、放心消費,才能做大這些消費新增長點,讓中國經濟擁有更澎湃的內生動力。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29日 18 版)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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