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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高質量“學習工廠”

劉坤
2019年04月04日08:19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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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高質量“學習工廠”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印發了《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簡稱《辦法》)。

產教融合型企業,是指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職業院校、高等學校辦學和深化改革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行為規范、成效顯著,創造較大社會價值,對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吸引力和競爭力,具有較強帶動引領示范效應的企業。

為何要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怎樣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建設實施工作?記者圍繞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整體提升我國產業結構和人才素質

如今,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根本還是要靠創新和人才。

“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和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的關鍵一招。”該負責人表示,建設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就是要充分發揮企業在深化產教融合中的重要主體作用,在促進校企協同中,積極優化人才、技術、管理等創新要素供給,既補齊教育人才短板,又補齊產業創新短板,打造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該負責人認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要求現代化教育體系構建開放創新復合多元的生態系統。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有利於促進企業技術技能、工匠精神、先進管理、創新文化等要素融入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創新創業全過程,促進人才需求側融入供給側,以“開門辦學”促進教育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和質量提升,更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質量人力資源的需求。

“在現代化經濟和產業體系中,企業已不再是單純的產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更是技術創新和技能人才的重要需求者和孵化者。”這位負責人說,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促進教育人才優勢、創新優勢與企業需求對接,正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內在需求。抓住當前國家職業教育大改革大發展的有利時期,健全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制度安排,將帶動更多企業競相參與產教融合改革,整體提升我國產業結構和人才素質,不斷激發人才活力,進一步釋放人才紅利。

打造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學習工廠”

《辦法》提出,重點建設培育主動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的優質企業,以及現代農業、智能制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發設計、數字創意、現代交通運輸、高效物流、融資租賃、工程咨詢、檢驗檢測認証、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急需產業領域企業,以及養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會領域龍頭企業。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同時也要成為深化產教融合、舉辦和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重要主體。”這位負責人表示,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政策設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有效引導和充分激發企業的內生動力,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勵效應,將企業參與產教融合改革從“要我做”變成“我要做”,把數以萬計的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成為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學習工廠”。

“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平等擇優、先建后認、動態實施的基本原則開展。”該負責人介紹,省級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按照自願申報、復核確認、建設培育、認証評價4個階段的程序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實施。由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組織轄區內企業自願申報,並按條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納入建設培育范圍,列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

該負責人表示,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的建設培育企業,由省級政府按要求落實國家支持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各項優惠政策,實行定期跟蹤、跟進服務,確保已出台的各項政策能夠落地。有關省市要做好宣傳和組織動員工作,同時根據本地產業結構特點,結合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制定相應的建設培育的政策清單,對投入多、貢獻大的企業予以重點培育。

另外,中央企業、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整體申報建設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實施。這些企業的下屬企業或分支機構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按屬地管理原則實施。

(本報記者 劉坤)

(責編:何淼、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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