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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

2019年02月15日08:50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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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

  日前,教育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全面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有效防范類似事故發生,確保高校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

  高校教學實驗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學校和社會的安全穩定。《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與運行,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教學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要嚴查教學實驗室師生安全教育,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開展面向師生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內容教育,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嚴查教學實驗室危險源監管體系建設與運行,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涉及的採購、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環節安全風險進行全時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險源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和相應數據庫。要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設施配置與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和裝備齊全有效,配齊配強教學實驗室安全隊伍,切實保証教學實驗室安全經費投入。要嚴查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統籌制定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切實做好應急人員、物資和經費的保障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對照安全檢查結果,充分吸取經驗教訓,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完善安全管理體制,優化安全管理機制,積極查漏補缺,制定危險源分級分類處置方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嚴格教學實驗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確保能應急、有實效,確保安全責任逐級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貫穿全部環節,安全管理環節嚴密、分工細密、銜接緊密,實現對安全隱患的逐項消除。各高校要因校制宜制定本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標准和具體實施方案。

  隨《通知》下發的《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檢查要點(2019版)》,分層分類逐項列出了高校教學實驗室在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安全宣傳教育、危險源管理、安全設施與環境、安全應急能力建設等方面的關注要點。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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