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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實施“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

簽訂人才信用合同大學生最高每年補助五萬元

2019年02月14日09:04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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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下發《青島市“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實施細則(試行)》,將從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和國外大學遴選一批優秀在校學生,與市轄區域內企業簽訂人才信用合同,學生畢業后按照合同約定來青島就業,用人單位給予一定學費、生活及實習補助,以人才儲備方式集聚一批助推新舊動能轉換的高素質人才。

《細則》明確,在青島市注冊的企業引進的“金種子”人才應為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全日制本科三年級及以上在讀學生(不含獨立學院學生及定向、委培生),或從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畢業后在國(境)外大學就讀的研究生層次留學生﹔取得在讀層次學歷后直接就業不再繼續攻讀下一層次學歷。

《細則》規定,企業將提供學費補助、生活補助和實習補助。學費補助方面,對入選“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的高校學生,企業給予一定學費補助,補助比例由企業自行確定。生活補助方面,對入選“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企業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其中,“雙一流”建設大學在校研究生,按企業認定的學生所獲獎學金額度給予生活補助,補助比例不低於50%,最高不超過5萬元﹔國外留學研究生,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助。此外,企業對“金種子”人才的實習工作進行安排,並給予實習補助。

企業給予“金種子”人才的學費補助和生活補助,由財政部門給予企業50%補貼。企業接收“金種子”人才來青島實習的,財政部門每月按照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50%給予實習單位補貼,實習補助不足社平工資50%的,據實發放﹔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孫軍)

(責編:聞佳琪(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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