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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教育職責不力 省級政府將被問責(深觀察)

本報記者  趙婀娜
2018年07月19日05:2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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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向各地派出32個核查組,對31個省(區、市)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記者了解到,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評價,新中國成立以來尚屬首次。

  為什麼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評價?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該項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完善教育督導體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加強教育宏觀管理、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重大舉措,對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開展這項工作,有利於暢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執行的反饋渠道,保証國家教育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也有利於激發地方政府發展教育的動力,更加充分地調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和“強化對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就曾在國家教育規劃綱要中提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擴大后,國家如何衡量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如何督促省級政府加強教育統籌,優先發展教育事業,需要進行系統的制度設計。”有專家談道。

  “核查的內容主要是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情況,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情況,統籌推進教育工作情況,加強教育保障情況,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等6個方面、38項測評內容、92個測評點。”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核查採取召開政府見面會,查驗檔案資料,核查相應省級責任部門,抽查有關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學校,開展隨機訪談等形式進行。核查中既督政府,也查學校,既查找問題,也挖掘典型經驗。為了確保評價工作的嚴謹科學,2017年8月,還抽取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海南、陝西等7個省(市)作為試點,對評價指標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實踐檢驗。

  同時,自2017年國辦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之后,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突出嚴格標准和規范程序,突出多環節綜合評價,力求結果客觀公正”的思路,組建了高水平專家庫,研發了網上評價系統,相繼開展了集中宣傳解讀、組織專題培訓、開展評價試點、印發實施細則、組織各地自查自評、開展專家網上評價等工作。

  記者了解到,核查后,將綜合各環節評價結果,對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履行教育職責情況作出整體評價,形成國家評價年度總報告、分省報告,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開展“回頭看”和復查工作,達到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目的。“在實地核查中,不僅要注重發現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的問題,還要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實事求是地分析評估已經出台的教育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建議,供日后制定完善有關教育政策措施時參考,隻有這樣才能切實達到以評促建的目的。”有專家建議。

  “對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現重大及以上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虛作假行為等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將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採取適當形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提出處分建議。”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我國幅員遼闊,省際差距較大,國家制定的教育政策方針需要通過省級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予以細化和落實。同時,即便在同一省域內,經濟社會發展也並不平衡,單靠市縣級政府的力量,難以解決許多教育發展難題,需要發揮省級政府的統籌作用,加大對薄弱地區的扶持力度,實現轄區內教育事業的協調發展。”不少專家認為,“隻有進一步強化對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形成系統的制度設計,讓督導和評價常態化、制度化,才能切實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保障教育優先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19日 17 版)

(責編:馮人綦、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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