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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

2018年07月19日05: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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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7月18日電  (記者張爍)日前,教育部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通知指出,對出現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學位授予單位,要視情節輕重分別核減招生計劃,國家學位主管部門可暫停或撤銷相應學科、專業授予學位的資格,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得學歷証書、學位証書的依法予以撤銷,被撤銷的學歷証書、學位証書已注冊的應予以注銷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這是記者18日從教育部獲悉的。

  據悉,近年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於部分學位授予單位在學風建設、學術誠信養成、學位論文審查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仍時有發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網信、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在信息溝通、專項整治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對發現的涉及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等違法違規信息和行為,要及時向上述部門通報,會同相關部門採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態化的查處工作機制﹔學位授予單位要切實加強學術道德和誠信教育,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學位論文原創性審查﹔指導教師要教育和引領學生恪守學術誠信、遵守學術准則,對履職不力、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存在買賣、代寫情形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要設置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處理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據了解,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學校抓緊部署專項檢查,並將依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備案信息平台和有關動態監測數據,對學位授予單位進行專項督導。


  《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19日 04 版)

(責編:馮人綦、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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