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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高為師”還是“身高為師”?

岳宗華 張鵬飛
2018年07月11日08:49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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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學高為師”還是“身高為師”?

  陝西省畢業生小李在工作已經確定的情況下,卻因身高沒有達標,不能拿到教師資格証,甚至面臨違約風險。

  校方解釋是依據了當地《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女生身高不能低於150厘米。這引起了很多網友質疑:申請教師資格還有身高限制嗎?到底是“學高為師”還是“身高為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明確:“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由此可看出,取得教師資格在於具備相關內在知識、素養,而非外在身高等條件。國務院出台的《教師資格條例》也規定了教師應當“有教育教學能力,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未對教師身高作出限制。而且,教育部出台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對教師資格申請的體檢項目規定明確:“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其中必須包含‘傳染病’‘精神病史’項目”,並未提及身高。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衡量一名教師的標准,應當是學識水平的高低,如果將身高條件作為申請資格的決定因素,未免顯得荒唐。資格申請“以貌取人”,背離了人才選拔的實質。同時,規則的制定不能戴“有色眼鏡”,作為地方性的規范性文件,制定前更應充分考慮教師這一職業特點,保証制定的合理性與公平性。如果因個子矮就取消其作為教師的資格,有違教師的本質,更有違教育精神。

  在輿論壓力之下,陝西省教育部門最終撤銷了這一決定,並計劃在明年將該《通知》中的相關條款取消。尊師重教,就是要打破陳舊的、不利於選拔教師的規矩,去除束縛,不拘一格降人才,將有真才實學、真心筑夢的人才引入教書育人的隊伍中來。小李事件推動了陝西省教育廳計劃取消教師資格身高限制政策,也希望能借此推動對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反思,推動破立廢改,推進教師隊伍、教育行業的新發展。

  (作者單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郝孟佳、吳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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