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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施行半月有余,設立、運行、服務等諸多環節都有創新

公共圖書館 走心+出新

鄭海鷗  方  敏  蔣雲龍  巨雲鵬  陳  琦
2018年01月18日09:3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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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正式開始施行。6章55條,為我國日益龐大的公共圖書館事業提供了基本遵循。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縣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達到3153個,館藏總量達9億多冊件,年流通人數從2012年的4億多增長到2016年的近7億。

  在隨時隨地可閱讀的當下,圖書館靠什麼積攢人氣?作為公共文化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圖書館又如何延展自身服務與功能,令更多人“悅讀”“易讀”?法律實施半月有余,讓我們看看圖書館的改變。 

  ——編 者

  

  “50年啦,一直喜歡圖書館的味兒。”70歲的重慶市民沈觀微一早就趕到重慶市圖書館,從江北區的家趕到沙坪壩區,路上就花了半個小時左右。重慶市圖書館佔地3萬平方米,每天來借閱或者“泡館”的市民數量都不小。9點剛過,入館人數就到了四位數。

  上午,老沈在期刊閱讀區看書。下午,他還要在這裡參加讀者俱樂部書友會,一呆就是一天。在電子閱讀已經非常方便的當下,像老沈這樣堅持去圖書館看書的人還真不少。

  縣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圖書館達到3153個,需要更有效管理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縣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達到3153個,館藏書籍等總量達9億多冊件,年流通人數從2012年的4億多增長到2016年的近7億。城市之外,國家統計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第三號)》顯示,2016年末,96.8%的鄉鎮有圖書館、文化站。面對公共圖書館事業不斷增長的巨大體量,要更加有效地對公共圖書館進行管理,是公共圖書館法出台的重要前提。

  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正式開始施行。自2015年12月該法征求意見稿發布至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再到最終正式施行,歷時兩年多。

  公共圖書館法最終版本共有6章55條,與2015年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增加了13個條目,且其中很多具體內容都作了詳細修改﹔征求意見期間,來自數十個大學與研究機構的學者通過發表論文、論壇發言等多種方式對其建言。

  “公共圖書館法把中央的好政策、公共圖書館長期以來形成的好制度,以及地方探索出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國家法律。”文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法明確了建立覆蓋城鄉、便捷實用的公共圖書館服務網絡的目標要求,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公共圖書館建設格局,“對公共圖書館的設施建設、運行方式、服務提供、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從而引導和推動公共圖書館事業科學、規范、健康發展。”

  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術事業、新聞廣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眾性的文化活動。”公共圖書館法以憲法為依據,對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要求,充實完善文化法律制度內容,力求彌補我國文化立法“短板”。

  多數公共圖書館不滿足於隻當閱讀空間,向文化綜合體發展

  根據公共圖書館法,“本法所稱公共圖書館,是指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並提供查詢、借閱及相關服務,開展社會教育的公共文化設施。前款規定的文獻信息包括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縮微制品、數字資源等。”社會教育與數字資源等關鍵詞是2015年的征求意見稿中沒有的,而這正是對公共圖書館當下功能更新的直接反映。

  南京圖書館是國內歷史較為悠久的公共圖書館之一,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1907年創辦的江南圖書館,藏書總量位居全國第三。除傳統的圖書借閱服務之外,南圖發揮自身的學術優勢,品牌活動“南圖講座”迄今已進行1294期,數百位學者、專家走上講壇為市民講課,題材涉及文化、政治、科技、歷史等多個領域。另外,北京首都圖書館少年兒童圖書館內每天都有電影放映、手工課程、戲劇表演等文化活動﹔重慶各級公共圖書館向廣大市民提供包括流動服務點、流動圖書車、自助圖書館等各類延伸服務……

  “目前多數的公共圖書館都不僅僅滿足於成為一個‘靜態’的閱覽空間,更多向‘動靜結合’的文化綜合體發展。”重慶圖書館館長任競說道。如今,圖書館打開大門,進來的不僅是讀者,還有聽眾、觀眾,社會教育服務不僅是許多公共圖書館不可或缺的功能,有些甚至成為比圖書館本身更知名的品牌。

  冬日流感暴發,讓彌漫著消毒水味的醫院大廳多了幾分嘈雜。但人來人往中,位於就診大廳一隅的“新安書屋”格外引人注意。獨特的環形設計、排布的各類書籍、優雅的閱讀卡座、清新的綠色植物……書屋裡,一對父女相對而坐,小女孩一邊打著點滴,一邊翻閱著眼前的圖書。

  這是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第一人民醫院裡的一幕景象。2017年,淳安縣出台《新安書屋建設的實施意見》,按照“均衡布點,化整為零”的思路,在社區、醫院、行政辦公樓等人群相對集中且安全便捷的區域,設置“新安書屋”,供人閱讀休閑,如今已經建成了11處。

  隨著公共圖書館事業的不斷發展,類似“新安書屋”這樣通過了解受眾動態需求,改變傳統圖書館建設和運行模式的實踐越來越多。圖書館對讀者需求的及時了解,反過來提升了自身的服務效能。

  社會力量辦圖書館已成為重要存在,並形成有益補充

  公共圖書館法總則第四條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籌資金設立公共圖書館。”並且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圖書館建設,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扶持。”這些內容在2015年的征求意見稿並未出現,與之接近的是征求意見稿中的第五條規定:“設立公共圖書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保障公共圖書館正常運行經費。”

  從非政府辦公共圖書館開辦主體自己要保障運行,到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該給予政策扶持,這是法律條文中的一個微小變化,而投射進現實裡,卻說明社會力量開辦的民間公共圖書館已經是圖書館事業中的一個重要存在,並且值得繼續推動其發展。

  “民間圖書館不僅根植社區,而且處於熟人社會中,這使得它在開展活動時容易調動本土資源,與居民構成利益共同體﹔容易因地制宜開展受居民歡迎的服務,從而增強自身的活力。”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教授王子舟認為,與政府主辦的公共圖書館相比較,社會力量自辦的民間圖書館具有“自發性”“草根性”“多樣性”等特點,並且從空間、資源、服務等方面呈現的形態看,一些民間基層圖書館有時比政府基層圖書館更豐富、精彩。

  “比如山西省祁縣昭余鎮豐澤村村民權勇的文化大院,不僅收藏了2萬多冊書,還藏有1600部電影拷貝、3000余張電影海報。”王子舟說,“權勇曾經是一個走村串戶的農村電影放映員,現在還經常在自家二樓放映室為村民放映電影。一般公共圖書館可能就得不到這些內容。”

  許多民間圖書館“自下而上”生長,因地制宜更加靈活,可以對政府主導的公共圖書館形成有效補充,從而豐富公眾的文化生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


  《 人民日報 》( 2018年01月18日 12 版)

(責編:趙英梓、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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