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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教師招考第一名被拒 教育廳:將修訂體檢標准

2017年08月10日12:53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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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 趙英梓)近日,“私立學校殘疾教師應聘公辦教師 總成績第一因殘疾出局”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8月9日,福建省教育廳網站對此事做出回應稱,連江縣教育局作出不予錄用林傳華的決定是“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確的”。省教育廳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記者同時注意到,林傳華已經列入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培訓名單中。

福建省教育廳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關於林傳華參加教師招考錄用有關情況的說明》,如下:

1.針對連江縣教育局作出對林傳華不予錄用的決定,我廳認為,林傳華屬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連江縣教育局應根據《教師法》(1993年)、《殘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2012年)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規章制度予以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錄用。僅根據我廳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確的。

2.我廳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連江縣教育局依法依規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考錄用工作。

3.我廳正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

衷心感謝媒體的關切,后續相關情況我廳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

在8月9日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發布的另一條《連江縣教育局關於2017年秋季擬聘用的新教師崗前培訓的通知》中,記者注意到,林傳華已經在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名單中,崗位是“小學科學教師”。

據此前報道, 林傳華今年28歲,來自福建平潭,年幼時因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2011年7月份,他從寧德師范學院畢業,取得了寧德市蕉城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証》,具備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為物理。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於私立學校平潭翰英中學,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備組組長等職務。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了福建省教師招考,應聘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福建省連江縣教育局拒絕錄用林傳華,稱因為其不符合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准。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第十二條,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cm,脊柱側彎超過4cm,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

(責編:趙英梓、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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