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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留守兒童問題背后的“問題”

章正
2017年07月24日08:00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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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看清留守兒童問題背后的“問題”

  如何完善未成年人的監護制度?在全國人大代表賀優琳看來,留守兒童就面臨著這一問題。“父母外出打工,七八十歲的老人為了生存還得下地耕田,怎麼可能承擔起下一代的教育?”教育工作者出身的他,看到類似的情況非常痛心。

  他直言:“在缺乏親情關愛的環境下成長,這些孩子有可能怨恨社會和父母,這可能會成為未來的社會問題,” 他提出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中,完善監護制度方面應該更加明確”。

  全國人大代表劉宏艷也提出:“建議制定留守和特困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比如說以村級為單位,實行留守未成年人監護人登記制度,要求外出務工的父母指定有監護能力的親屬代為監管。”

  現場專家在討論的過程中,非常關心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有專家就提出疑問,農村兒童營養餐的標准已經提到了4元,可為什麼沒有再提高標准?

  有政府部門代表現場就回應,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對家庭經濟困難住宿生的補助,小學生是4元,初中生是5元﹔二是集中連片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涉及到699個集中連片貧困縣,一名學生補貼5元。

  有的學生兩項疊加,能得到9元左右的國家補貼,不是集中連片的隻能得到四五元。還有的學生不屬於這兩類地區,就沒有相應的補貼。

  “有農村校長跟我說,存在一個現象,學校既有小學生又有幼兒園,小學生有的吃,學前班的孩子倒沒的吃。哥哥姐姐有的吃,弟弟妹妹看著吃。”作為政府部門代表,她也很無奈,“我們要推這個事,把貧困地區學前兒童的營養改善計劃提上去。”

  如何更深層次解決這些孩子的問題?需要反思學前教育。賀優琳在會議現場,引用一句老話:“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他指出,目前我國存在低端民辦幼兒園,有的教師一個月隻有一兩千元收入,怎麼可能帶著感情教書育人?

  “我提了六年關於學前教育的提案,一定要辦好學前教育呀!”他舉例稱,甘肅省已實行了學前教育三年免費,陝西省也實行了學前教育一年免費。

  湯素蘭是全國政協委員,也是一位兒童文學作家,她注意到我國的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比例失調的問題,“我在湖南調研,有一個市民辦幼兒園佔到93.37%,公辦的隻有6.63%。還有一個市,民辦幼兒園佔到79%,公辦佔21%,這已經算很高的公辦幼兒園的比例了。”

  “學前教育不可能是強迫教育,但並不意味著政府要放棄辦學前教育的責任。”現場一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贊同。

  在湯素蘭看來,《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中雖然規定對未成年人有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但是隨處可見都是有關人員、有關部門、有關方面,沒有真正的保護主體,責任主體不明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從專業角度強調:“《民法總則》裡很多條文都提出被監護人的最大利益、最佳利益,尊重被監護人的意願,這些最新的理念要體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當中。”

  她表示:“怎麼理解兒童的最大利益,放在具體的問題上怎麼理解?這種遷延性,在修法的過程中要做很多工作。”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趙國玲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需要注意一些原則,比如有提兒童最大利益原則,還有提“雙保護”原則,既要保護少年,又要保護社會,少年實施了嚴重的犯罪行為,就要給予刑罰的制裁,也要保護社會。

  她坦言:“這樣‘雙保護’的提法等於沒有保護。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來講,還是少年保護為第一大利益原則,所以在修法過程中一定要考慮。”

(責編:熊旭、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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