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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

本報記者 張 爍
2017年05月11日08:0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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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今年高招,有何新招

  10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年度招生計劃是如何制定的?今年的招生計劃有什麼新特點?如何從源頭上對邊遠貧困地區人群給予必要保障?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

  統籌維護考生利益,縮小省際錄取率差距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每年的招生計劃總量,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教育部根據國家教育發展規劃確定的5年、10年高等教育發展目標,結合國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情況,提出安排建議,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后執行。”

  2017年全國和分省分部門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安排,就是在綜合考慮教育“十三五”規劃目標、考生入學機會和高等教育發展實際等多方面因素基礎上研究制定的。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今年計劃管理工作的“五個確保”:繼續統籌維護各地考生的切身利益,確保各地高考錄取率不降低﹔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確保省際錄取率差距進一步縮小﹔適度擴大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規模,確保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學生人數進一步增加﹔引導中央部委所屬高校適度增加本科招生規模,確保這些高校投放到31個省份的招生計劃總量不降低或略有增加﹔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和規范管理,確保國家年度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得到更好落實。

  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安排重點考慮的是各省高考報名人數和入學機會、經濟支撐能力和高校辦學條件、區域公平和國家重大戰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計劃隨上述因素的變化動態調整。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指出:“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是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國家對高等教育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全局性的大事。”

  補償邊遠貧困地區人群的受教育機會,是法定義務

  “對於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地域差異進行干預,補償邊遠貧困地區人群的受教育機會,不僅是現實和道義的需要,而且更是法定義務。”鐘秉林指出,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對於縮小區域教育差異,促進區域教育公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國家從源頭上對邊遠貧困地區人群給予了必要保障,具體有“兩大招”:“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和“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簡稱“國家協作計劃”)於2008年啟動,是國家專門安排給錄取率相對較高、高教資源相對充裕省份的招生計劃增量,在不降低本省高考錄取率前提下,面向高考錄取率較低且辦學條件不足的中西部省份招生,是為促進區域入學機會公平實施的專項計劃。“該計劃實施9年間,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縮小了12個百分點,如果按在校生規模1萬人折算,相當於為中西部地區增設了100多所普通高校,圓了中西部地區100多萬孩子的大學夢。”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

  “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和地方所屬重點高校承擔,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招生。5年來,該專項計劃累計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27.4萬人。“2015年,中國科學院對專項計劃實施情況進行了第三方評估,顯示高校滿意度達80%,學生滿意度達90%,地方滿意度達100%。”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2017年,“國家協作計劃”共安排28.7萬人,其中本科16.7萬人、高職(專科)12.0萬人,預計省際間錄取率差距將進一步縮小﹔“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安排6.3萬人、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各中央部委高校的招生總規模有所增加

  “有些省份高等教育比較發達,高等教育容量在滿足當地生源需求的同時還有剩余﹔而有些省份高等教育不夠發達,不能完全滿足本地生源的需求。”鐘秉林表示,協調利用發達地區過剩的高等教育資源為不發達地區提供高等教育,既能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也能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

  “國家協作計劃”致力於縮小省份間錄取率的差距,但一些“優勢”省份也擔心動了本省孩子的“奶酪”。大家最擔憂的,是以中央部委高校為代表的優質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會不會減少。據此,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特別強調,“國家協作計劃任務由地方所屬普通本科和高職院校承擔,不影響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計劃”。2017年,教育部引導中央部委所屬高校適度增加本科招生規模﹔要求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本科招生總規模不少於去年,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計劃也不少於去年。

  “各中央部委高校的招生總規模有所增加,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計劃可以做到隻增不減,即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總量適度增加的前提下進行增量調整、動態優化。”鐘秉林強調,當前中央政府調節招生計劃分配採用的是擴大優質教育供給,在增量中動態優化的策略。優質教育的絕對量在增加,調節並沒有形成對發達地區的逆向歧視。

  繼續調減成人高校和分校辦學點的數量和規模

  《通知》還對嚴格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辦學秩序管理提出了要求。

  根據《通知》,各地要繼續調減成人高校和分校辦學點舉辦普通高等教育的校數和規模,各類成人高校和廣播電視大學不得挂靠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高等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擅自設立各類分校或校外辦學點。嚴禁中等學校舉辦高等教育、專科層次院校舉辦本科層次教育。

  《通知》要求,未經教育部和軍隊有關部門批准,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開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各部門不得向軍事院校下達招生計劃或在軍事院校設立辦學點。

  此外,《通知》要求做好普通本專科和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工作。“十三五”期間,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和地方重點建設高校原則上不得減少本科招生計劃。各地、各部門要合理確定本地、本部門2017年高職(專科)招生總量和所屬高校分校招生計劃,保証高職(專科)教育質量。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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