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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2017年03月27日10:19 | 來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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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選拔和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依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學校制定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由紀委、監察工作部、學工部、教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組,負責2017年的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自主招生專業為:

  哲學、國際政治、社會學、法學(刑事司法方向)、法學(政府法制方向)、農林經濟管理、旅游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城市管理(城市經濟與管理方向)、英語、日語、環境工程(限理科)、安全工程(限理科)、信息與計算科學(限理科)、漢語言文學(限文科)。

  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專業在浙江的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在上海的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其他專業不限選考科目。

  自主招生計劃為170人,每個專業計劃為10人。

  三、報名辦法及條件

  (一)考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榮獲各類競賽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2、高中階段有獨立出版的專著、文集以及在省級以上報刊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

  3、在自主招生相關專業領域有特殊潛質者(須提供相關証明材料)。

  (三)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專業。

  四、報名程序

  (一)登陸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注冊並填寫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網上報名成功后,務必按以下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否則網上報名無效: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不超過1000字,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會實踐活動以及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設想;

  3、身份証復印件;

  4、一張一寸近期免冠登記照,直接粘貼於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相應位置;

  5、有關獲獎証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証明材料;

  6、農村考生須提供戶口本的戶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

  7、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証書証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

  8、以上報名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並且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自主招生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

  (3)身份証復印件;

  (4)戶口本的戶主及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農村考生提供);

  (5)獲獎証書、公開發表作品等相關復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9、以上報名材料均須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並於2017年3月31日前以特快專遞(建議使用EMS較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

  10、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實名推薦材料須有推薦人親自簽名,並於2017年3月31日前以特快專遞形式直接郵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隨報名申請材料郵寄),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招生推薦材料”;

  11、未按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不全、逾期(以郵局寄出郵戳為准)未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自願放棄報名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考核

  (一)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專家小組,對所有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結合考生填報專業情況,擇優確定資格審查通過考生。對中西部地區和農村的高中畢業生可適當傾斜。

  (二)學校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同時加強對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

  (三)最終入圍名單確定的具體辦法: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專業確定面試名單,各專業面試名額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的2倍;

  2、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專業確定最終入圍名單,各專業最終入圍名額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5倍。

  自主招生最終入圍名單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后,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學校不向考生寄發入圍通知書。

  六、招生錄取

  (一)自主招生入圍考生,須在高考志願中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單獨設置了自主選拔錄取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二)自主招生入圍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志願須為學校自主招生公示專業。

  (三)優惠分值: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當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其他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學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優惠分值按照750分制進行相應折算取整),同時不得低於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對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則執行該省相關政策。江蘇省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須在AB及以上。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為學校自主招生公示專業。

  (四)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含國際班)。

  七、紀律要求

  (一)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強化信息公開。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確保考生享受的照顧政策、錄取專業與公示環節一致。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在本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上進行公示。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績,並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八、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9日——2017年3月31日

  (二)報名及推薦材料截止時間:2017年3月31日(以郵局寄出郵戳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關材料不作退還)

  (三)考核時間:

  筆試:2017年6月10日

  面試:2017年6月11日

  (四)公示時間

  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時間:2017年4月30日前

  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公示時間:2017年6月22日前

  錄取名單公示時間:2017年8月31日前

  (五)收費標准

  我校不收取考生筆試、面試等費用。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znufe.edu.cn

  電子信箱:zsb@znufe.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7)88387338 88386200 88386189

  紀檢監督電話:(027)88386336

  十、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責編:唐佳(實習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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