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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要求發布

2016年11月08日15:43 |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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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2017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考生須知

  一、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要求

  2017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測試工作,採取全市統測與各招生學校測試相結合的辦法。

  凡擬以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資格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且擬報考項目在全市高水平藝術團統測范圍內的統考考生均須參加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並參加擬報考高校的藝術測試(或認定),隻有全市統測及招生學校測試(或認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該校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資格。

  考生報考全市統測未包含的項目,須直接參加報考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或認定)。

  二 、統測項目

  管樂類:長笛(含短笛)、雙簧管(含英國管)、單簧管(含高音、低音單簧管)、大管、薩克斯、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次中音號、上低音號、西方打擊樂(含定音鼓、小軍鼓、架子鼓、馬林巴琴);

  弦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鍵盤樂類:鋼琴、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

  民樂類:二胡、板胡、高胡、中胡、革胡、三弦、琵琶、柳琴、阮、揚琴、古箏、古琴、竹笛、嗩吶、笙、簫、葫蘆絲、管子、巴烏、民族打擊樂(含排鼓、堂鼓、木琴、馬林巴琴);

  聲樂類:美聲唱法(男)、美聲唱法(女)、民族唱法(男)、民族唱法(女)、通俗唱法(男)、通俗唱法(女);

  舞蹈類:民族民間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國際標准舞;

  戲劇類:話劇、主持;

  戲曲曲藝類:京劇(含京胡、京二胡、月琴)、曲藝。

  三、統測報名

  凡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報名條件,擬報考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項目在統測范圍內的考生均須參加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報名,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選擇“參加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測”,並選擇測試項目,填寫測試曲目。

  四 、統測安排

  1、測試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16年12月17日、18日和24日(考生所報項目具體測試時間以准考証通知為准);測試時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証及統測准考証入場。2016年12月13日開始,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准考証》。

  測試地點:清華大學校內(具體地點以准考証通知為准)。

  2、測試程序及組織方式

  (1)考生應持身份証及准考証,按規定的檢錄時間到指定地點等候檢錄並參加考試,過時按棄考處理。

  (2)檢錄順序按每10人一組依次檢錄,檢錄后工作人員將考生帶入候場區;考生不得將通訊工具帶入候考區,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

  (3)工作人員對照考生身份証及准考証進行驗証,無誤后進行本組測試順序的抽簽。

  (4)考生抽取測試序號后不得離開候場區,並按照新的順序等候參加測試,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場。

  (5)進入考場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本項目表演。若超過規定時間評委可以叫停表演。

  (6)器樂測試過程採用“雙盲”原則,即實行拉帘測試(舞蹈、聲樂、戲劇、戲曲曲藝項目除外),考生與評委不見面。

  (7)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測試內容及要求

  (1) 音樂類:考生按自己填報的曲目進行表演,表演時間限5分鐘,評委可要求考生從曲目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考生可以自行組合自己的樂曲,表演過程中不要求背樂譜。特別說明:報考西方打擊樂的考生測試時在定音鼓、小軍鼓、架子鼓、馬林巴琴四個樂器中任選不超過兩個樂器進行表演;報考民族打擊樂的考生測試時在排鼓、堂鼓、木琴、馬林巴琴四個樂器中任選不超過兩個樂器進行表演。

  (2)舞蹈類:准備舞蹈劇目一個,現場表演,劇目表演限時4分鐘;基本功測試:舞蹈基本功。

  (3)戲劇類:

  話劇:自備2分鐘朗誦及2分鐘小品表演;主持:自備2分鐘朗誦及2分鐘欄目主持表演;基本功測試:命題表演(題目現場抽取,稍做准備后進行表演),限時2分鐘以內。

  (4)戲曲曲藝類:

  曲藝:自備不同表演形式的節目兩個,如相聲、快板等;京劇:自備節目;基本功測試:評委根據考生自備節目完成情況現場命題。

  4、樂器、用具及伴奏

  (1)考場隻提供下列樂器:鋼琴、定音鼓、架子鼓、大堂鼓、馬林巴琴、木琴(橫排);鼓槌等學生自帶。

  (2)節目伴奏:除舞蹈、聲樂、京劇及曲藝表演可用伴奏外,其它項目一律不允許帶伴奏。伴奏請統一使用U盤存儲,現場使用暴風影音播放,請選擇常用的文件格式,例如MP3、MP4、WMA、RM、RMVB等,有條件的考生也可自備播放器。文件名請統一備注為“北京統測——《曲目/劇目名稱》”。聲樂類一律不允許帶鋼琴伴奏。京劇、曲藝類可現場伴奏,隻限於琴、鼓。曲藝、國際標准舞如需要可帶助演人員。

  所有伴奏(助演)人員須持身份証原件及復印件入場,証件不齊者不得入場。自帶伴奏(助演)人員的考生在入場前須將伴奏(助演)人員的姓名及身份証號填寫在准考証上規定的位置;伴奏人員須在身份証復印件上注明其負責伴奏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証號;開考前考生的准考証及伴奏(助演)人員的身份証復印件交考場工作人員留存。考生應與伴奏(助演)人員同時入場,若考生將非伴奏(助演)人員帶入考試場所,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

  五、統測評分及結果評定

  1、測試類別劃分

  測試工作按不同藝術類別分成:管樂組、弦樂組、鍵盤樂組、民樂組、聲樂組、舞蹈組、戲劇組、戲曲曲藝組等進行,每組由至少5名評委組成。根據測試項目的不同,分別設計獨立的評審表,每位評委持有一套表格,由評委單獨給考生評分。

  2、評審內容

  (1)音樂類測試:樂曲程度、個人能力、音准節奏、音色、樂感、完整性等方面。

  (2)舞蹈類測試: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轉、翻、軟開度)及基本功等方面。

  (3)戲劇類及戲曲曲藝類測試:基本形象、聲音條件、創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3、計分辦法及測試結果評定

  按藝術類別計分,每組去掉評委組所給該考生成績的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評委所給該考生成績的平均分,該平均分即該考生該項目的全市統測成績。北京市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為資格性測試,測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全市統測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4、全市統測結果發布

  2017年1月6日開始,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詢或打印本人的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統一測試結果。

  六、違規處理

  考生在測試中發生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法規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七、“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和“藝術類考生”的區別

  1、 “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的招生是為普通高校招收具有藝術特長的學生,學生入學后利用自己的特長為學校藝術團服務,業余時間排練,所學專業是非藝術專業;而“藝術類考生”入學后學習的專業是自己所報考的藝術專業。

  2、“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與“藝術類考生”的專業測試從考試形式、難易程度,評分尺度的把握上也有所不同。

  3、“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和“藝術類考生”在錄取時分別執行不同的錄取政策。

  4、本次測試不是藝術類專業的測試,本次測試的成績不能作為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錄取依據。

(責編:林露、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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