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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北京民辦高校招生 教你如何識別真假學校【2】

2016年06月30日13:34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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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選擇有資質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

考生想選擇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務必要選擇具有資質的學校。學校資質應包含兩層意思:一是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審批、具有合法有效的辦學許可証﹔二是當年具有招生資格。

考生可以在北京市教委官方網站及北京民辦教育協會網站上查詢當年度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名單和經過市教委備案的學校招生簡章。如果想具體咨詢學校情況,也可以撥打首都教育熱線咨詢電話:010-96391,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咨詢電話:010—62380114。

七、在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有學籍嗎?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建立學籍管理制度,並報審批機關備案﹔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建立學業成績檔案。按照規定,在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的非學歷教育學生不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學籍管理體系。

八、在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能獲得什麼樣的証書?

在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就讀,完成規定的學習,可以獲得由學校頒發的結業証書。結業証書不具有學歷証書性質,不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一些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組織在校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助學輔導,隻有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方可取得加蓋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學考試辦公室印章的國家承認的專科、本科學歷証書,也就是自考文憑,要明確的是自考文憑是由北京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不是由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

如果在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參加資格(等級)証書課程培訓,經相關部門或行業組織的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得相關部門發放的相應的資格(等級)証書。

九、在民辦高校退學時,如何辦理退費?

北京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指導意見》(京教民[2012]1號),作為民辦學校辦理退費時的參考意見。現截取摘要如下:

1.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費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已報到的新生在學校課程開始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

2.全日制學校學生在課程開始后的一個月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不低於80%的本學期學費﹔一個月以后兩個月以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不低於60%的本學期學費﹔開學兩個月后學生提出退學的,學校可以不退本學期的學費。學校應該全部退回學生已交納的其余學期學費。

3.參加短期、業余培訓的學生,在本期二分之一課時完成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該按已完成課時的比例扣除相應學費,其余部分全部退還。在本期二分之一課時完成后提出退學的,學校可以不再退還學費。

《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指導意見》要求學校在校內公示,也可以登錄北京市教委網站進行查詢:http://www.bjedu.gov.cn。

十、民辦高校的二級學院能夠單獨招生嗎?

回答:根據市教委的規定,民辦高校的二級學院不得單獨進行招生宣傳。在招生報考中我們會碰到一些以“XX學院護理學院”、“XX學院航空服務學院”、“XX學院工商管理學院”名義進行招生的學校,這些學校宣稱能夠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能夠包就業等違規內容,學生入學后,發現與宣傳情況根本不符,甚至還出現承包辦學人卷款離開,學生無法繼續完成學習的情況,極大地損害學生的權益,廣大考生應提高警惕。 

(責編:趙竹青、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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