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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人事件再發酵 疑問:認定書未寫明核心証據

2015年09月24日07:44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女生申請復核 警方稱認定有據

安徽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在等到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后,並沒有畫上句號。9月23日,女大學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復核申請。工作人員對小袁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序處理此事,並在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答復。

疑問:認定書未寫明核心証據

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隊向雙方當事人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據了解,小袁和桂老太收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事故認定書》)都未詳細說明事故認定的核心証據。隻寫道:“根據淮南市公安局龍泉派出所調查取得的事實和我大隊現場勘查情況,作出認定。”認定結果是:小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和第38條法規,沒有“右側通行”,也沒有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負主要責任﹔老人違反的是第36條法規,沒有“在人行道通行”,負次要責任。

同時,警方告知雙方當事人如對事故認定有異議,可在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女大學生:提出復核申請

23日上午,小袁來到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申請。

小袁表示,警方給她的解釋是,“多方取証,我離老人最近,雖然老人身體有病,走路搖晃,但不至於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說肯定是我的后車輪接觸到了老人導致其摔倒的。”對此她表示很詫異。

在提交了復核申請后,小袁在微博上接連發表5個問句,她反問自己從扶老人、到回答不太清楚是不是自己撞的、到報警、到尋找目擊証人、再到打消對自己的懷疑,“我做錯了嗎?”

她上一次發布微博還是13天前,“事情已經三天了,一直在焦急地等待警方的答復。”並無助地問,“為什麼事情到現在沒有結果?有誰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辦?”

小袁的一位朋友還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事故認定書》上明確寫了小袁和老人雙方包括身份証號碼、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隱私信息,在接到《事故認定書》后,小袁的個人信息不知被誰公布到網上,近幾天她接到許多騷擾電話。

小袁的朋友還說,小袁已經在與律師溝通,必要的時候也會考慮走法律途徑。

老人方面:接受調查結果

老人的兒媳徐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說,老人一方不准備提出復核申請。關於《事故認定書》,她至今還未與老人溝通。“因為老人耳背,溝通太困難了,而且她也不識字,看不懂鑒定書”。但她不清楚其他家人是否有告訴老人鑒定結果。

21日,老人的女兒曾對當地媒體表示“接受”警方的調查結果。雖然認定老人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至少說明老人不是“碰瓷”和“訛人”,也算給老人及家人正了名。老人的鄰居桂磊曾對北青報記者說:“現在老人的家屬一方關心的並非經濟賠償,而是老人及家屬的名譽問題。老人家屬目前的打算是先看看女大學生是什麼反應再說。”

警方:事故認定有証據

2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淮南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釋”,並沒有寫在《事故認定書》上,“那是小女孩說的”。他說:“我們已經下達了《事故認定書》給她,那個才是具有法律權威的,上面說了她為什麼負主要責任,老人為什麼負次要責任。她說的那個解釋,也許是別人私下跟她說的,也許是她自己說的,那都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她說警察這樣說了,那她可以拿出証據來。”

北青報記者詢問警方是通過什麼証據而作出事故認定時,他說:“我們肯定是有証據的。如果他們最后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我們也會向法院提交我們的証據。”隨后便挂斷了記者的電話。

北青報記者隨即致電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3日上午,該局事故鑒定科接受了小袁的復核申請。該局宣傳科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序處理此事,並按照規定在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答復。 文/見習記者 溫婧 

(責編:魏艷、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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