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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招考分離才能實現恢復全國統考的價值

熊丙奇

2015年02月26日09:28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近日推出2015年兩會調查,教育改革的關注度位列第八,其中,很多網民希望更多省份高考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並認為高考是教育不公最嚴重的領域。

其實,我國於去年9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明確提出,從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21世紀教育研究院隨后就此進行公眾網絡調查,在回收的5871份有效問卷中,有80%的網友贊成高考恢復“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但如何使用統一命題進行錄取,其實比恢復統一考試更關鍵。很多網友贊成恢復統一命題,只是簡單地希望全國各地高考考試公平——用一張試卷進行評價,還有的希望全國一條分數線,不像現在一些省市分省命題,各地錄取線不同,掩蓋了高考錄取的地區不公平。進一步分析,這兩方面的希望,都可能是想當然。

如果恢復統一高考,還是實行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價值並不大,只是解決了分省命題帶來的高考試卷出題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因為各地還是按照錄取計劃數,根據當地考生成績劃線錄取,就如目前採用全國卷的省市一樣,差別只是用全國卷還是地方卷而已。這還帶來另一個問題,就是減少了地方自主命題,增加統一命題的安全風險——當年實行分省命題,就為擴大地方的自主權,同時分散安全風險。

像部分網友期待那般,實行全國統一高考,統一劃線錄取,這種可能性並不大,這意味著要取消分省計劃,全國所有學生集中填報志願錄取。而就是實現,可能導致的問題是,由於地區差異明顯,一些貧困地區上線學生大幅減少,另外由於一些地區教育質量高,以前在全省范圍內擇校會演變為全國范圍內擇校,從一省的超級中學,發展到全國超級中學。因為整體的考試錄取還是教招考一體化。

我們設想的恢復全國統一高考,是對應高校自主招生而言的。在參加統一高考之后,考生可用高考成績去申請大學,大學獨立進行錄取,每個考生可以申請若干所大學,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進行選擇確認。如果建立這樣的考試、招生錄取制度,首先用統一高考保障基本的公平,由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建立教育競爭機制,促進大學轉變理念,再由高校建立多元評價體系(針對地區和家庭可設立地區教育因素和家庭教育因素),校正各地的教育不公平。在這一考試錄取體系中,全國任何地區的考生都可自由在任何地方報考,以統一成績申請大學,這就解決了異地高考問題,並做到招考分離,擺脫應試教育,更大程度實現教育公平。

從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看,恢復統一高考之后,主要還是採取集中錄取模式,因此,這對推進高考區域公平,起不到多大作用。應該在恢復統一高考之后,推進招考分離。根據國家高考改革方案,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將移到高考之后進行,如果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申請者的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考生,可自主申請若干所學校,學生和學校雙向互選,那麼,這就為恢復全國統一考試之后的全國范圍的自主招生積累經驗,我國高考制度也就從現在的集中錄取逐步推進到招考分離,實行基於統一測試的高校自主招生。

當然,對於招考分離,很多人會擔心會滋生招生腐敗,更加不公平。其實不然,招考分離的重要價值,一方面,在於打破計劃錄取制度,消除與高考計劃綁在一起的高考按戶籍報名制度,另一方面,則在於給學生選擇大學的權利,這是對學校辦學最重要的監督權和評價權,當學生可以自由申請大學,拿到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選擇大學時,大學的辦學理念將從根本上發生轉變,樹立學校招生的公信力,以教育質量和教育服務吸引優秀學生報考。我國大學現階段之所以存在招生腐敗和教育腐敗,是因為學生根本沒有選擇大學的權利,進而也無參與學校辦學的知情權、表達權,學校辦學者當然可以不尊重學生的意見,加之大學的教育和學術事務就由行政領導決策,因此,行政權極容易和利益勾連,破壞招生公平。從這一意義上說,推進招考分離,給學生選擇權,不僅建立全新招考體系,還是啟動大學全面改革的重要抓手。

(責編:賀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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