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
“我們結婚,隻做了一身新衣服”
“我們是1963年10月結婚的,家住南京城南的楊國芬談起與老伴濮家楠先生結婚時的情景,感觸良多。她告訴記者,那時買什麼東西都要票,每人每年隻有1尺6寸布票定量,根本不夠用,他們結婚連床新被子都沒有,就拿父母新一點的被子湊合。
“最值得驕傲的,就是我們一人做了一套新衣服。”楊女士介紹說,男士的行頭是尼龍布做的藏青色解放裝,下配豆灰色華達呢褲子,新郎本來就帥,這身衣服穿起來更顯精神。她這個新娘子,特意做了一件大紅絲絨布的中式對襟衫,價值60元,比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還多,在當時算是很“華麗”了,用時下的話說,就是“高端大氣上檔次”啊。這件美麗的“嫁衣”,婚禮過后被楊女士珍藏起來“壓箱底”。有意思的是,第二年濮先生的堂弟結婚,還專門借走了新郎裝,穿起來一樣很神氣。
那時沒多少錢,楊女士他們也沒有能力置辦新家具,更不用說像現在年輕人購買嶄新的婚房了。“結婚后跟公公婆婆住在一個四合院裡,我們住的是其中一間廂房,面積隻有十來個平方米。”楊女士回憶說,婚房布置也很簡單,就是用白紙把四壁重新糊一遍,家具就用公公婆婆的。當時各家情況都差不多,也不覺得有什麼好攀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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