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4日13:47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日前,有媒體報道個別城市幼兒園收費標准大幅上漲。對此,教育部負責人表示,已經對相關城市的幼兒園進行了核查,漲價的幼兒園是按照法律規定並在向相關部門報備后調整,漲價符合法律規定。
細看教育部的回應即可發現,漲價幼兒園說的是個別民辦幼兒園,隻要按照幼兒園收費的相關規定,在報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調整了收費標准,就是合法的。這樣說本身或許沒有錯,因為相關規定並沒有給出幼兒園具體的收費標准,哪怕調得再高,隻要報批並備案,就不存在問題。這樣說來,“天價幼兒園”也隻能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了。
然而現實中,漲價的可不只是個別民辦幼兒園,而是大多數幼兒園,當然也包括公辦幼兒園。翻看一下相關報道,幾乎各地的幼兒園都有不同幅度的漲價現象,差別只是漲的多或少。至於公辦幼兒園,表面上看,有不少地方都限定了最高收費標准,比如說北京出台新的收費標准,保教費最高限額每月750元,最低每月250元﹔廣州也調整了收費規定,省一級、市一級、區一級及未評估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分別漲至1050元、729元、527元、405元,而且明文規定不得收取贊助費。但誰都知道這些定價只是紙面上的規定,沒人會當真。如果有家長天真地以為,可以把先前交的贊助費討要回來,恐怕他就錯了。
幼兒園漲價根本原因在於供不應求,公辦幼兒園更是稀缺,但漲價也應有個度。如果說漲價后隻要報批、備案,就可視為合法,那這樣的法律規定本身就值得追問。為什麼沒有聽証的程序?為什麼不能征求一下公眾的意見?
退一步說,普遍性的漲價,即便合法,也面臨著是否合情合理的考量。贊助費雖然明文取消,但實際很難落實,倉促調價合理嗎?幼兒園應納入義務教育的呼聲已有多年,始終不見回應,收費反倒是一年一個台階,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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