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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被曝性侵孕妻續:涉事男子已被停職

2012年02月15日08:48    來源:《新快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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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后,阿梅接受媒體記者採訪。 新快報記者 張恩杰/攝


  統籌:新快報記者 李紅雲

  採寫:新快報記者 麥翠如 楊曉霞 張恩杰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公務人員被曝多次性虐懷孕妻子並有家暴行為,引起廣泛關注。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涉事男子王某天與左某梅離婚一案 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從下午3時持續到晚上9時10分,女方提出離婚和20萬元的精神賠償的要求,男方同意離婚,但拒絕賠償。庭審中,雙方就家暴、性虐等問 題所陳述的觀點完全對立。

  雙方激動臨時休庭5分鐘

  經過6個多小時的庭審,晚上9時多,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走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大樓。面對媒體,阿梅哭訴著表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包括離婚、當庭 通過媒體向女方父母道歉、賠償20萬元精神損失費等三個要求,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王某天同意離婚,但是拒絕支付20萬元。“王某天提出和解,不會給我損 失費,后來說最多給5000元”。

  據阿梅的父親表示,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家暴、性虐等問題所陳述的觀點完全對立,互相指証。“開始王某天情緒很激動,說話嗓門也提高了。到后 來,對於王某天‘惡人先告狀’,我女兒的情緒就有點失控。”阿梅的父親告訴記者,在庭審過程中,當聽到王某天說12月16日的沖突,是女方父親先動手打人 時,阿梅當即全身顫抖,說不出話,身體出現異常,法院臨時決定休庭5分鐘。

  庭審中,阿梅的父親作為証人被傳喚出庭。他告訴記者,12月16日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當時王某打掉了他兩顆牙齒。而在法庭上,“王某天對法官說是我先動的手,他一直處於防衛,沒打過我。”說到庭審,阿梅的父親幾度哽咽,雙手合十放在腿上,兩條腿不停地顫抖。

  阿梅告訴記者,她所提出的20萬元精神損失費賠償,是在其律師的建議下提出的,並非獅子大開口。“不管最終他給多少,我一分都不會要,全部捐給當地慈善機構,但他必須當庭向我父母道歉,這個沒什麼商量的。”

  一一回應男方否認指控

  對於阿梅的種種質疑,王某天一一回應。他稱,自己在博愛醫院從未強暴過妻子。“你想想,洗手間離病房才兩三米的距離,有那麼多病友在,如果我強暴她 了,她可以喊叫,病友們也會及時救援。相反她卻因為流產,坐著輪椅,行動不便,主動叫我抱著她下床去洗手間解手的。”王某天還稱,妻子所提到的自己在西區 馬路邊強暴她,根本就沒這回事。

  對於阿梅所說的婆婆和丈夫趕她走一事,王某天表示,他們從未動過阿梅的包裹,“至少她的提包上沒有我媽的指紋,是她自己打包要走的。”王某天還向媒體 記者出示了他所穿過的一條襯衣,“你瞧,她們(阿梅娘家)說,我在家裡打傷她們,卻不提她撕扯著我衣服的事,上面的血跡,是她父親打傷我留下的。”

  王某天表示,結婚沒多久雙方常因一些小事爭吵,“她脾氣很暴躁,經常在家裡胡鬧,電視、冰箱、洗衣機,都被她砸光了。她和我父母通電話時,都會大罵一通”。

  對於妻子索要20萬元精神賠償,王某天表示,結婚才兩個多月,真不知道她那20萬元是怎麼算出來的。對於經法院調解,妻子又將精神賠償金降到10萬 元。“即便這樣,我還是要等法院判決,至於承諾的5000元,那是我作為一個男人,一個丈夫,對於女性的一種關懷與補償,這並不是所謂的精神補償金。”

  法院通報

  涉事男子已被停職處理

  就王某天夫婦的家庭糾紛案件,昨晚9時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了通稿稱,王某天夫婦的家庭糾紛,該院工會等相關部門自去年12月中旬接到第一次投訴以來,相關領導先后十多次與王某天、左某梅及雙方家人見面、調解,力爭妥善化解矛盾。

  通稿表示,經做工作,王某天、左某梅雙方同意妥善處理彼此糾紛,但今年1月17日左某梅採取網上發帖的方式,雙方矛盾再次激化。今年1月9日,左某梅向市第一法院起訴離婚。

  通稿稱,昨日,市第一法院對該離婚一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近日將公開宣判。同時該院決定:一是從2月14日起,對王某天進行停職檢查﹔二是成立專門 調查組,徹查調查報道反映的私刻公章一事,並將依照相關規定作出處理,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將向媒體公布。該院表示,歷來高度重視隊伍建設,歡迎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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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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